在呼倫貝爾草原看蒙古族牧民殺羊,真可謂是在觀看一個有趣的節目,令人拍手叫絕。牧民殺羊被稱為“開膛殺羊法”有三個特點:
一是殺羊不見血。牧民殺羊一人可為,不需助手。牧民將羊摁倒,使其仰面肚皮朝天,左手抓住兩只前蹄,右手將胸口處羊毛拔掉寸方至露出肉皮,然后用刀將露皮處切開2寸小口,再將右手從小口處伸入。手在羊胸腔內摳破胸肌肉,在脊梁骨處找到大動脈后用中指勾斷,羊血全流進胸腔內。與內地殺羊不同,一滴血也見不到。
二是扒皮不用刀。羊斷氣后,牧民用刀先將四蹄、下巴頦、胸部三角區、羊尾處用刀分別挑開,然后先在腹部用左手抓住挑開處,再用右手握拳推剝。牧民的拳頭可真厲害,一拳下去,只聽“嘩嘩”十幾聲,半張羊皮便被剝下。只消三五分鐘,一張羊皮不用刀便被輕易剝掉。
三是速度快。剝完羊皮后,平鋪草地上,羊身仰置其上,用刀沿殺羊時在腹部所開2寸小口前后割開,將羊胃、腸等掏出放入盆內,端至他處;將胃用刀切開,倒出羊糞,用水洗清后待用;在羊腸內倒入少許清水,大腸和小腸即刻便被收拾干凈;小腸可盤結好待出售,大腸留出備灌血腸。再掏出腹腔內的心、肝、肺置旁待用。用勺將胸腔內的血舀至盆內,拌上蔥、蒜、鹽、面粉和肥肉少許待灌血腸。用刀將羊按關節剔開,手把肉原料即成。就這樣,熟練的牧民10余分鐘便可結束殺羊的全過程。
用開膛法殺羊是蒙古人的傳統習俗,是游牧民族“親畜”心理的一種體現。游牧民終生與牲畜打交道,朝夕相處,與它們有了深厚感情。不得不宰殺自己精心飼養的牲畜時,他們非常忌諱折磨它們,盡量想讓它們死得快,給它們減少痛苦。因此,大蒙古國的窩闊臺和元朝忽必烈皇帝認為砍羊頭、鋸羊脖子的殺法非常殘忍,而開膛殺法比較親善,為此發布了專門的命令,“經要開膛殺之”成了法律條文,后成為傳統習俗。
古代蒙古人認為牲畜的靈魂,是隨著它們的目光走動的。而牛羊等牲畜,自出生始,兩眼朝大地,終生尋覓芳草而沒機會看到蒼天,靈魂也沒機會望到蒼天。因此,殺羊時,將它翻過來讓它面朝天,使其死時兩眼望天,這樣它們死后靈魂可以盡早超脫,盡早升天,這也是蒙古族一種獨特的隱性文化心理的微妙體現。“開膛殺羊法”體現了蒙古族牧民的聰明才智,不但羊死得快,而且肉質更加鮮嫩,保持營養成份,羊的血漿沒有損失,是好的血漿灌出了美妙而獨特的風味血腸??梢哉f,蒙古人的“開膛殺羊法”是一舉多得的妙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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